■開欄語
    剛剛結束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依法治國”作為主要議題,提出一系列關於依法治國的新觀點、新舉措,為未來中國建設法治國家描繪了新圖景、確定了新方向。
    今日起,本報推出《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反映全省上下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新風貌、新思路、新舉措。
    昨日,結合“依法治國”及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的有關內容,吉林大學法學教授任喜榮和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赫然教授進行瞭解讀。
  “沒有憲法實施,就沒有真正的‘依法治國’”
    對於此次會議的重要精神,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任喜榮表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科學表達了憲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最高性和權威性地位,以及憲法遵守和實施在依法治國中的首要地位。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沒有憲法實施,就沒有真正的依法治國。”任喜榮說,《決定》充分認識到了憲法實施的重要性,提出:要“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保證憲法的權威性,不僅在於每一個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民遵守憲法,還在於存在一套機制去審查其他法律法規是否與憲法相一致,違反憲法的行為是否能夠得到糾正,《決定》科學認識到了這個問題,因此在具體憲法實施和監督機制上作出了初步的安排,包括: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等。
    談有關“依法治國”的話題,任喜榮教授提及了“編纂民法典”,“民法典的編纂,也要放到依法治國的背景下考慮,而不是僅圍繞法律編纂本身來考慮。”
    在她看來,民法典的編纂,這在我國立法史上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它與每個人的生活聯繫最為緊密,生老病死都會涉及。”
    之所以對它有這麼高的期待,是因為在我國還沒有一部民法典,只有一部《民法通則》。事涉民事的法律,都是在不同的法律中加以規定的,諸如物權法、婚姻法、侵權法、繼承法等。但這容易出現什麼問題呢?那就是造成這些法律之間的衝突,及彼此之間銜接不順暢、不合理,這就需要一部統一的民法典出現。而以往,我們國家採取的是哪部分(法律)成熟了,就先頒佈哪部分(法律),它實際上也只是民法典的一部分。
    “至於這次編纂,一定不要操之過急,一定要嚴謹科學地論證。”任喜榮提醒,畢竟,民法典事關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編纂過程中一定要充分地聽取民意,制定一部科學、系統的民法典。
  “‘依法治國’,實現了法治人的夢想”
    “這次會議我覺得意義非常重大,因為它是我們黨在歷史上以一個專門的會議、專門的決議這種形式來研究依法治國的首舉,在黨的發展歷史上有里程碑意義。”昨日,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赫然說,在如何治理國家、下一步深化改革上,黨中央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用法來治理國家,這個目標非常明確,就相當於給全國人民未來發展指明瞭方向。
    赫然用一個形象的話來形容:“我覺得實質上就是描繪了我們國家未來發展方向的藍圖。這個藍圖對於我們法律人來說應該是非常歡欣鼓舞的。因為它實質上是我們法治人的一個夢想,作為我們學法一生人的追求就是希望國家和社會是一個法治的形式。為什麼?因為法治是一種社會狀態,不僅僅說你有了一個完善的制度就是法治了,也不是僅僅說我們現在抓的嚴了、大力反腐敗、各個方面都在簡政放權就是法治,不是這樣,這次我們通過閱讀文件會發現,它強調的是我們社會治理的一種狀態,黨要依法執政、依憲執政。整個社會的治理就是一個法律的運行,這個運行就是從制定法律、政府執行法律、百姓遵守法律、發生糾紛由司法來解決糾紛、有完善的法治監督。這次會議全面地論述了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依法行事、依法治理的狀態,所以我說它非常具有歷史意義。”
    本報記者 邢程 王小野  (原標題:民法典的編纂要充分聽取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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