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就職與DC 【Comment】 美國總統宣誓就職不僅以宗教宣誓始,最後還有宗教祈禱會做為結束。這項始自林肯的傳統,以「憲法傳統」為名義被貫徹,足見「政教分離」在美國還有一點疑義。但若從歐洲史來看這件事,還會聯想到divine right,也就是「神授君權」的影子。換言之,總統即使是人民選舉產生之後,還要接受上帝的派任(以教堂內「祝福」的形式為之)其權力才得以完整無缺。美國總統的誓詞,並無「接受國家最嚴厲之處罰」。法治,只要忠實執法就可以了,說「最嚴厲」,實屬蛇足,是灑狗血或 烤肉政治表演之流。 新任總統先到白宮與現任總統會合(可能是面交「國家寶藏」密冊??),然後一起到國會宣誓,這樣就不會出現現任者拒不出席,或新任者遲到等狀況。 另外,布希在當天離開的是華盛頓,不是白宮而已。不知道是行文的方便或真有此傳統。從1790年起,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istrict of Columbia),是「美國國會」的直轄領土,不是馬里蘭州的領土。所以其居民直到1963年才獲選舉總 室內設計統之權利,1974年才首次選舉自己的市長及市議員;但迄今仍無選舉其直屬上司參眾議員的權利。對此,學界也援引前近代非西方國際體系中宗主權(suzerainty)的概念,來說明美國國會對特區政府與其住民所行使的掌控權。拿宗主與藩屬的概念來解釋此二者的關係,真讓我們瞠目結舌。 美國總統就職儀式體現民主傳承 ■AIT(2009.01.19) 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IIP)《美國參考》 華盛頓──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將於2009 結婚年1月20日宣誓就職,這將是自1789年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總統以來美國進行的第56次總統開始四年任期的就職宣誓。歷史上,美國有8位總統在任期內逝世,一位總統辭職;每當發生這種情況,都曾由副總統在宣讀同一誓詞後完成任期。 在220年中,總統就職活動增添了很多內容;但是,當選總統按憲法規定宣誓就職始終是就職典禮的核心內容,程式幾乎沒有改變。 宣誓儀式將在俯瞰國家大草坪(National Mall)的美國國會大廈(U.S. Capitol)西側舉 西服行。從1801年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的就職典禮開始,總統宣誓就職儀式一直在那裏舉行。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宣誓的傳統始於1797年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的就職儀式。 出席歐巴馬宣誓就職典禮的將有他的家人、離任和即將就任的內閣成員、國會參眾議員、最高法院大法官和眾多受邀來賓。自1949年以來,總統宣誓就職典禮都通過電視轉播。副總統喬‧拜登(Joe Biden)當選人將在歐巴馬宣讀就職誓詞前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保羅‧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 建築設計主持下宣誓就職。將副總統宣誓儀式納入就職典禮的做法始於1937年弗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Roosevelt)的第二次就職典禮。此前,副總統在參議院舉行的儀式上宣誓就職;憲法規定副總統為參議院議長。1月20日,歐巴馬將站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面前宣讀《憲法》第2條第1款規定的35字總統就職誓詞。誓詞中譯文是:「我謹莊嚴宣誓,我一定忠實執行合眾國總統職務,竭盡全力,恪守、維護和捍衛合眾國憲法。」(I do solemnly swe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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